考勤制度

添加时间:2007年11月03日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浏览:[]


  1、宣传部员工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岗,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工作。各主任科员应加强对个人出勤情况的检查督促,为考核提供准确的依据。部办公室应认真做好统计,按月通报。
  2、在本校或本市内办事,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需告知各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离开办公室需告知各分管领导;部领导需告知部办公室。因私外出须严格遵循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外出的原则,严禁先离岗后打招呼的行为。
  3、请假半天以上,需写请假条说明原因,休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因病或急事不能上班应及时告知部办公室。其它如婚、丧、探亲假等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假条一律交部办公室备存。未请假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者除公开批评、教育外,其考核记录将作为年终考绩的依据。
  5、事假、病假亦将纳入半年度或年度集中考核依据之一。
  6、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岗进行抽检,并在部内公示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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