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 “五个一批”人才的通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湘宣电[2007]50号)文件精神,现将高等院校系列的第二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品德优良、成就突出”的总要求,依据《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宣字[2005]22号)文件中明确的“五个一批”人才专业条件,在从事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第一线工作,年龄50周岁以下的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中推荐选拔。省委管理的干部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二、名额分配 第二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人选高等院校系列推荐名额3 人。我校可根据此文件精神推荐预备人选1 人,社科联对预备人选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三、推选要求 被推荐的预备人选须填报《2007年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表格见附件),“主要业务成就”的表述要求客观准确,字数不超过1000字;每位推荐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2件(理论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类为新闻作品,出版类为策划、编辑的出版物,文艺类为文艺作品,经营管理类为相关业务成果)。 请有意申报的同志于 8月 25日 将人才推荐表和业务成果等有关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564834)。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党 委 宣 传 部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点击下载附件:upload/07082109522959.doc《2007年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