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浏览:[]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配合中央文明办、省、州文明办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湘文明办电[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师生,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构建广大师生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师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拟推荐对象照片、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经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620日前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sdxxcb@163.com,邮件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每单位限报1人。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并报学校审批后推荐至省文明办。

三、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条件: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身边好人”类别:“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共五个类别。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同时,把此项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把活动办成传播校园文明、引领校园风尚的良好载体。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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