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9—2020学年,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为讲好吉大故事,提升吉大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热爱新闻事业、勇于创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的新闻工作者。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第21个中国记者节到来之际,拟评选本学年度“十佳学生记者”“特优播音员”“优秀学生记者”“优秀播音员”“优秀通讯员”“外宣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的宣传,所报新闻素材能充分反映本单位工作成效及特色,新闻宣传业绩突出。
二、评选类别
1、十佳学生记者;
2、特优播音员;
3、优秀学生记者;
4、优秀播音员;
5、优秀通讯员;
6、外宣先进个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十佳学生记者”“特优播音员”“优秀学生记者”“优秀播音员”由吉首大学报社、吉首大学电视台、吉首大学新闻网评选。
(二)“优秀通讯员”由各学院、各部门评选,学院可评选“优秀通讯员”2名(全日制学生总数超过1000的可评选3名),其中教师1名。部门可评选“优秀通讯员”1名。
(三)“外宣先进个人”由宣传部组织专家评选,外宣先进个人需在2019年9月以来在湖南省教育厅统计的重要稿件范围内发表过相关稿件,具体范围如下:
1、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与《焦点访谈》栏目、人民日报头版刊发的正面新闻;
2、光明日报头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湖南日报头版头条、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栏目头条刊播的正面新闻;
3、中央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的要闻版,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等网络主站首页(截图为证)刊播的正面新闻。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从本单位的宣传主要成绩、突出贡献、特色和创新之处,积极推荐。
2、请各学院、各部门评选的人员名单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0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综合科,电子邮件标题和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jsdxxcb@163.com,宣传部组织专家审定后,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行文表彰。联系人:宋林凤,电话:0743—8677808。
附件:
1、2019—2020学年吉首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教师用表)
2、2019—2020学年吉首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学生用表)
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