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3〕11号关于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专题学习)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5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根据《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方案》,学校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党政办、纪监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团委、保卫部等党务部门负责人。

二、学习时间及安排

2023年5月26日。

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交流研讨要求

交流发言人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深入开展研讨,每人发言10分钟左右。

四、参会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报告,事后补学。

2.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上课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者静音状态。

3.使用主题教育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附件: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专题学习)安排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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