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3〕17号 关于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正风”专题学习暨中心组2023年第7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7月05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根据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以学正风重要要求的通知要求及《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方案》,学校党委拟组织主题教育“以学正风”专题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7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二、参加人员

1.全体在家校党政领导;

2.党政办,纪监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团委,保卫部,离退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三、学习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学习研讨要求

参学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

交流研讨人员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一树两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禁统计造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标党风、党性、党纪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深入交流研讨。校领导每人发言20分钟左右,其他交流人员每人发言15分钟左右。

五、参学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报告,事后补学。

2.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上课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者静音状态。

3.使用主题教育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附件:主题教育“以学正风”专题学习暨中心组2023年第7次集体学习安排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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