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参加全省高校党纪学习教育暨纪检监察机构“一月一课”专题培训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
二、学习地点
吉首校区齐鲁大楼6楼会议室;张家界校区会议室。
三、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3.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4.纪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四、参学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宣传部请假报告(邮箱:jsdxxcb@163.com)。
2.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者静音状态。
3.使用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通过网络传播会议有关内容。
5.提前 15分钟入场。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