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4〕14号 关于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6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参加全省高校党纪学习教育暨纪检监察机构“一月一课”专题培训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

二、学习地点

吉首校区齐鲁大楼6楼会议室;张家界校区会议室。

三、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3.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4.纪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四、参学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宣传部请假报告(邮箱:jsdxxcb@163.com)。

2.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者静音状态。

3.使用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通过网络传播会议有关内容。

5.提前 15分钟入场。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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