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和学生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校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7次集体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开始。
二、学习地点
吉首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学习内容
1.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精神;
2.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四、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中层领导干部;
3.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全体教工党员;
4.吉首校区各学院学生党员代表。
五、参学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宣传部书面请假(邮箱:jsdxxcb@163.com)。
2.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通过网络传播学习内容。
4.使用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5.提前 10分钟签到入场。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