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 2021〕3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19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成立吉首大学普法讲师团的通知》(吉大办发〔 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校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组织开展师生分类普法宣讲教育。
二、工作安排
(一)学法考法
组织全校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教职工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法考法。(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完成期限:2024年9-11月)
(二)“学宪法 讲宪法”
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完成期限:2024年9-12月)
(三)普法宣讲
由学校普法讲师团面向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劳动法》及《吉首大学章程》《吉首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学校普法讲师团名单见附件。
1.组织新入职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吉首大学章程》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完成期限:2024年8-10月)
2.组织2024级新生学习《吉首大学章程》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学工部、各学院;完成期限:2024年10-11月)
3.组织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完成期限:2024年10-12月)
4.在学校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中,纳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内容,不少于1课时。(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完成期限:2024年10-12月)
5.组织全校毕业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招就处、各学院;完成期限:2025年4-5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分类普法宣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校园的政治性、基础性和实践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普法宣讲作为本单位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普法宣讲工作,以务实作风推进活动开展,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普法工作圆满完成。
3.及时归纳总结。各单位要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注意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总结,并将总结报党委宣传部。
附件:吉首大学普法讲师团名单
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