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在湖南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添加时间:2008年11月03日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浏览:[]


 

张春贤在湖南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07年1月19)
张春贤

    2006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作出了重要贡献。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推向深入。按照中央要求,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围绕四个重点下功夫。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一个领导干部成长起来很不容易,组织付出了很大代价,个人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党组织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干部不犯错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是预防腐败发生、避免干部犯错误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加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改进教育方法,善于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来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特别是要教育引导干部从近年来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在廉洁自律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对那些不听招呼、顶风作案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不贷,什么时候暴露就什么时候查处,犯到哪一步就查处到哪一步。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注意抓好对重大案件查办的统一思想工作,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要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要继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松对具体经济事务的管制,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抓源头的工作。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罚款创收保运转的问题。要认真落实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省第九次党代会确立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富民强省,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寝食难安的责任感,要有过硬的举措、务实的作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分析了作风建设上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对照检查、认真反思;提出了要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我们要身体力行、认真落实。

  第一,要坚持加强修养,大兴勤奋好学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修养,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加强对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汲取营养,在群众中汲取智慧。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和思考,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为富民强省提供理论指导、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各级党校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摇篮、党性锻炼的熔炉、作风建设的阵地,要切实做好党校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干部参加党校学习要遵守制度,专心学习。各级党校要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好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要坚持求真务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富民强省,扑下身子抓落实,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富民强省的事业推向前进;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推动工作上,努力改进文风、改进会风、改进政风,切实做到文风清新,会风清简,政风清正,讲实话、讲新话、讲短话、讲解决问题的话,不讲空话、套话、大话,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给人以启发的会、研究解决问题的会;要敢于面对矛盾,发扬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锲而不舍、坚忍不拔地面对挑战、勇克困难,努力打开工作局面;要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国际化的视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工作,善于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新要求下抓机遇、求发展,大力推进思路创新、举措创新、制度创新,以创新精神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精神;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干部的工作创造条件,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工作。

  第三,要坚持群众路线,大兴亲民爱民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意见,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依据,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大解决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住房、救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工作的力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民众。

  第四,要坚持艰苦奋斗,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条件只能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改善,不能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不能违反规定乱发钱物,脱离实际修建楼堂馆所。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摆脱低级趣味。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

  第五,要坚持清正廉洁,大兴廉洁从政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永做人民的公仆。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我在省委九届一次全会上代表省委提出了五条廉政要求,一是严禁跑官要官,违者不仅要严肃批评,而且要记录在案;二是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三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四是严禁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五是严守党纪国法,不能越权,更不能滥用权力。这五条,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决做到。领导干部要秉公用权,特别注意用好选人用人权。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端正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使安心做事、不事张扬、勤政廉政、不跑不要的干部得到肯定和重用。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要求,引导各级干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化,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列入党的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现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健全有纪委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干部作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党内监督制度,发挥党内监督制度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总结推广加强作风建设的经验,比如,有的地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定期讲评,组织群众评议干部作风情况,聘请党风监督员对干部作风进行监督,等等,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应当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大力推广。

  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在作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委要认真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要严肃依法依纪查处,有的要公开曝光。要加强巡视工作,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作风建设上问题突出的,要责成领导班子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工作岗位,同时要注意把纪检机关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各级纪检机关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本领和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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