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添加时间:2010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浏览:[]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是继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举措,彰显了政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当前,推进依法行政有着紧迫而现实的意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处理好各种矛盾,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形象。解决当前问题,就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久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协调会”决定否决两级法院生效判决见诸报端,重庆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公函“警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被媒体曝光,少数官员采取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破坏依法行政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只有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才能防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发生,才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钓鱼执法”“躲猫猫”等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是文明执法的底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赖于良好的执行。意见提出,“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这是从科学的角度,提出了文明执法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推进依法行政要做到违法必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给“违法行政”带上紧箍咒。行政问责必须常抓不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只有从制度上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能让掌握公权力的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必须被全社会尊重和信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而行的义务,各级政府理应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依法行事,从而引领社会公众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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