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州“宣传文化奖”报送通知

关于组织报送第三届全州“宣传文化奖”

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州发[200031号文件《关于湘西自治州宣传文化奖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湘西自治州州将召开第三届宣传文化奖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本次评奖分设“沈从文文学奖”、“五个一工程作品奖”、“理论研究作品奖”、“新闻宣传作品奖”、“组织奖”、“宣传文化突出贡献奖”六大类奖项。

2、作品范围:凡在2005-2006年间发表、播出、公演、展出的文学艺术、新闻、理论等宣传文化作品。

3、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 20071110止。

4、联系方式:

吉 首 校 区 李洪雄 老师 0743-8564834

张家界校区    京 老师 13974400515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各类奖项的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附:1、第三届全州“宣传文化奖”作品申报要求

2、湘西宣传文化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党 委 宣 传 部

2007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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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州“宣传文化奖”作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沈从文文学奖”及“五个一工程”奖的要求

1、作品范围:①凡 200511- 2006 年12 月31 之间创作、发表、获奖的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各类文学作品均可申报“沈从文文学”奖。②在国家文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各类文学作品和已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部门组织评选的获奖文学作品,均可申报“沈从文文学奖”。 ③凡 200511- 2006 年12 月31 之间放映、播出、公演、展出的电影、电视剧()、戏剧、广播剧、歌曲、美术、摄影、书法、舞蹈、图书等均可申报“五个一工程”奖。获省里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表彰的作品理所当然为州“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州里按省里奖励额度同等奖励之后,不再重复奖励

2、申报原则:申报作品必须是报送单位组织创作生产的,几家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经协商可由一家单独报送,但要注明联合创作生产单位,也可以联合申报(磁带、录像带可由一家报送)

3、申报材料:

①每个归口单位填写申报作品总目一份,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填写参评申报表一式8

②歌曲的曲谱打印件一式8份,

③电视片、广播剧的文学剧本一式8份。

④申报电影、戏剧、电视剧()报送DVD光盘1套,广播剧、歌曲报送普通录音磁带或CD碟片1套,

⑤美术、书法作品需报送原件并附作品照片8份,摄影作品一式8份。

⑥申报图书需送样书8本。

⑦文学类获奖作品及已公开发表的作品,需送作品复印件8份、获奖证书复印件8份,注明所获奖项、颁奖单位及发表刊物。

⑧所报送的参评作品(除美术、书法原作外)一般不退还。

二、关于申报理论研究奖的要求

()申报“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奖”的要求

1、时间要求: 2005 11 20061231发表或获奖的理论文章。

2、范围要求:在州以上(含州)报刊、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在中央、省级宣传文化部门或全国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上的获奖作品。

3、篇幅要求:3000字以上。

4、申报材料:申报作品送原件一份或复印件8份,作品申报表及反响材料一式8份。

()理论研究作品奖要求

1、时间要求: 2005 11 20061231刊发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2、范围要求:在《湖南日报》、《学习导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刊发的理论文章;在中央、省级宣传部门和学术团体组织的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作品。

3、材料要求:刊发的论文要有刊发时间、地点原件或复印件,获奖作品要有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新闻宣传作品奖要求

1、时间要求: 2005 11 20061231刊播的新闻作品。

2、范围要求: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刊发的作品;在《湖南日报》头版刊发的新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湖南卫视新闻联播节目采用的新闻作品;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播发的新闻作品。

3、材料要求:在报纸上刊发的新闻作品要标明刊发时间、刊发媒体,有原件或复印件,在电台、电视台播发的作品要有原件复印件和稿费的汇款单复印件、或播发媒体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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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宣传文化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第三届)

  申报单位:

作品名称

 

作品体裁(类别)

 

 

 

联系电话

 

发表、展出、播出、公演情况

发表、展出、播出、公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