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央下发的文件精神,及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对标对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上午8点30分开始。
二、学习地点
砂子坳校区第6教学楼三楼体育学院会议室。
三、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党政管理、纪检监察、教辅和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负责人)。
3.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含主持工作副书记)。
4.各学院院长(含主持工作副院长)。
四、参学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校领导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向党政办报备;其他参学人员向党委宣传部书面请假,请假材料请于4月10日(周五)下午5点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jsdxxcb@163.com。
2.请参学人员携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认真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
3.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4.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