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浏览:[]


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共安排4大项目,分别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和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
我校可推荐的省级项目数量分别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建设项目2个,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2个,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2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5个。如获立项,资助经费每个分别为12万元、3万元、2万元、0.4万元。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分别立项校级项目若干,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及要求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和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要求、遴选条件等与2013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和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文件相同。具体见《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17号)、《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1号)、《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2号)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14号),以上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http://gwxcb.gov.hnedu.cn/index.html下载。
    三、其他事项
    1、已经承担了示范项目、辅导员团队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德育实践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请。
    2、请各总支于11月24日前将各具体项目的申请书(见2013年的项目申报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网页下载后填写,一式四份)以及主要补充材料(请装订成册)报送至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303( 老干活动中心三楼新闻编辑室303,联系人:颜福维,联系电话:15074398243)电子文档请发送到 jsdxxcb@163.com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4年11月17日
 

上一条: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十佳优秀领导者与十佳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第五届湘西自治州“宣传文化奖”申报参评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