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根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统一安排部署,“七一”前,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支部要分别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主题开展专题学习。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现就第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育主题和时间
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要紧紧围绕“学史明理”主题,确保3月底前完成,做到上下同题、学习同步。
二、学习教育形式
专题学习教育可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开展,把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重温入党誓词、听取党史讲解、讲主题党课等活动贯通起来,接受精神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成效。
三、学习教育指定学习资料
1. 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4.《中国共产党简史》
四、学习教育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要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今年的重大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并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密切配合、一体推进,确保学习教育成效。
2. 深刻领会,感悟真理力量。“学史明理”专题学习要紧密联系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学深悟透蕴含其中的基本道理(具体内容见附件)。
3. 同步推进,按时提交材料。“学史明理”专题学习总结材料(含学习总结、学习图片等,总结材料加盖党委公章)于2021年4月7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凤凰楼二楼,党委宣传部理论科),电子文档发送至宣传部邮:jsdxxcb@163.com 。联系人:闫慧远,联系电话:61588(短码)。
附件:“学史明理”专题学习要明哪些“理”?
吉首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