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3〕13号 关于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暨中心组2023年第5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根据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近期主题教育工作的安排及《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方案》,学校拟组织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5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时间

2023年6月14日(周三)。

二、学习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交流研讨要求

交流发言人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深入开展研讨,每人发言10分钟左右。

四、参会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参学者,须按程序报批,事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报告,事后补学。

2.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上课期间,手机须处于关机或者静音状态。

3.使用主题教育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附件: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暨中心组2023年第5次集体学习安排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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