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3〕14号 关于规范使用校徽等学校文化标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校名、校徽等文化标识是学校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文化传统的深刻凝练和艺术体现。为保证校徽等学校文化标识的统一性、权威性和识别性,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进一步规范使用校徽等学校文化标识通知如下:

1.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高度重视学校文化标识的规范使用,在公共场合使用或制作公开展示的物品(如网站、出版物、海报、名片、视频、门牌、标识牌、课件、文件袋、纪念品、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会议材料、旗帜、徽章、证书、证件等)时,须严格规范使用学校标准版式的文化标识,不得随意更改学校文化标识的字体、颜色和组合方式。

2. 校徽等文化标识是学校的无形资产,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校徽等学校文化标识用于商业目的。如未经学校授权,将学校文化标识用于商业目的,造成学校利益和名誉受损的,将依法追究使用者相关责任。

3. 各部门、各单位即日起对本部门使用学校文化标识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如有不规范使用或使用错误样式的情况,请立即按标准版式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OA邮箱报给党委宣传部校园文明建设科李雷兵老师,联系电话:13974360706(短码61113)。

4. 校徽标准版式可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下载网址:https://dwxcb.jsu.edu.cn/info/1022/6136.htm。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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