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宣字〔2023〕40号关于组织开展“讲好校园故事”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教育强国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讲好校园故事、传播好校园声音,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学校形象,按照《“讲好校园故事、传播好校园声音”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全校师生、校友开展“讲好校园故事”主题作品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师生、校友用笔触或镜头讲述在校学习或教学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用心用情描绘新时代中国校园风貌,更好地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校园形象。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校友

三、作品要求

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深入挖掘和讲述校园故事;题材不限,如校园新闻、人物专访、工作成果、心得体会、散文杂记等;题目自拟,鼓励进行包括图文、短视频、微电影等三类作品的创作。

(一)图文作品:不限字数,重在真情讲述。如有图片,请提供图片简要说明。

(二)短视频作品:文件格式为MP4; 时长小于1分钟,文件大小不限;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

(三)微电影作品:文件格式为MP4, 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p; 时长在10分钟以内,适合互联网传播;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

四、作品提交

请将作品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jsunews@163.com(视频作品可发送百度网盘下载链接),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讲好校园故事’主题作品征集”。联系人:彭克锋老师,13574328564(6409)。

五、作品展示

1.优秀作品将在《吉首大学报》、吉首大学新闻网、吉首大学微信公众号刊发,并报送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

2.经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审核、评选的优秀作品,将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相关平台刊登。

3.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并于当年年底编入《讲好校园故事传播好校园声音》。

六、时间计划

本活动自发布之日起启动,每日开展,长期有效;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平台开设固定栏目,长期征集作品;同一单位、同一作者可重复提交不同作品。

七、版权及其他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含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其他敏感或违法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商业广告内容。

2.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一经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本会对其作品在网上发表前进行编辑,同意并永久免费授权本会将其作品用于其他活动或用途,如在网络、有线电视、移动端等播放出版、海报、展览等。

3.所有作者应保证享有投稿作品的版权。因作品版权所产生 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承担,并赔偿由此对本会造成的一切损失。

4.所有作者一经投稿,即被视为已接受本条款。本会保留对本次征集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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