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教育的两个维度(学习通信·文献解读)
2008-04-14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使公民具有与当家作主要求相适应的思想和素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有两个维度需要把握好:一是法律维度,使公民具有法律自觉;二是道德维度,使公民具有道德自觉,并且要把这两个维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我国公民是具有中国国籍并依据我国宪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使公民做到知法、守法,自觉按照法律办事,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首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无法可依的状况有了根本改变,但如何做到有法必依还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也就是说,有法不依的现象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还相当普遍和比较严重地存在着。这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坚决克服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增强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从我国公民素质同人民当家作主要求还不相适应这个角度来看,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任务十分迫切。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从法律的维度来说,就是要使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其中包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权利与义务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以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观念等等,同时还要将这些观念外化为相应的行为。众所周知,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阶级社会中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现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法律虽然仍带有强制性的特征,但它的实施和维护更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和自觉性。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民既是制定法律的主体,也是执行法律的主体。这就要求通过富有成效的公民意识教育,使公民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法律信仰,自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公民。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还要从道德维度来认识和落实。这是因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应该既是法律人又是道德人。法律和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二者有着密切联系。知法守法是一种法律自觉,也是一种道德自觉;不触犯法律,尽管是一个道德底线的要求,但也要靠社会舆论来引导和维系。如果道德崩溃、底线不保、违法者众,法制势必遭到破坏。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由相关的法律来管的,也有许多事情是由相关的纪律来管的,还有不少事情是现行法律和纪律没有管或者难于管而要由社会舆论和道德规范来管的。特别是一些既不违法又不违纪却不道德的行为,如见义不为、自私自利、挥霍浪费、行为粗俗等在现行法律和纪律管辖之外的现象,就更加需要靠舆论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来解决。因此,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把握好法律维度的同时,还要把握好道德维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德建设。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自身道德修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不但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而且做具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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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存生 来自: 《人民日报》 2008-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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