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幸福生活更“保险”
备受关注的社会保险法获得通过,为解决民生难题打下制度基础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赔偿、失业有救济、生育有津贴有了立法保证
今天下午,随着158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器,承载着亿万中国百姓民生期盼的社会保险法获得通过。
社会保险法被称为社保领域的“基本法”,从2007年12月初审到今天通过,用了3年时间,经过4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立法的过程说明社会保险法涉及的问题非常重大。
“这3年是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的3年,也是公民、企业和政府社会保险意识提高和增强的3年。社会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信春鹰认为。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金侨置业集团董事长任玉奇激动地说:“社保法通过,是继全民义务教育免费、取消农业税之后,我国民生领域第三件大事,对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有重要作用。”
社会保险法分为12章98条,分别规定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这五大险种,明确了保费的征缴、基金的管理、社保的经办监督,并严格划定了法律责任。随着明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它将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赔偿、失业有救济、生育有津贴的美好愿景打下更坚实的制度基础,让百姓的幸福生活更加“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更灵活
养老保险缴费须满15年,曾是许多劳动者难以逾越的“硬杠杠”。“硬杠杠”能否降低,是社保立法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社会保险法予以灵活处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参保人的权利,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缴费年限等具体制度的设计都体现了这一点。”信春鹰指出。
灵活的缴费年限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比如,北京市已实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2008年以来,有2000多名缴费不满年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践表明,衔接机制公平合理,使参保人更容易达到缴费门槛,切实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看病不再怕异地报销难
“医保不方便,在北京看病,还要回太原报销。”胡女士两年前退休后到北京随儿子生活,几次看病的经过,让她感到烦恼。异地就医难、报销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参保人的待遇。
为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我国正在稳步推进新医改。社会保险法的诞生,又为破解难题提供了制度支撑。
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农民都被纳入到了医疗保险体系之中:职工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用由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涵盖了所有务农人员。
对于异地报销难,社会保险法更是取得突破,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预示着,医疗费异地报销将不再困难,流动人群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
另外,对于医保的跨地区转移接续,社会保险法作了与养老保险类似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去年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使劳动者更关注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更加关注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回应民意,专门就工伤保险缴费来源、工伤认定、支付费用范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条款简单明确地对工伤保险费的来源作了规定,在不增加广大职工自身负担的情况下,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
社会保险法还特别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这让我们这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工作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就算公司不给我们缴保险费,工作中出了问题,我们也不怕没钱治病了。”一位石灰生产企业的员工对记者说。
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两年
失业是所有劳动者都不愿面对的话题,但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辞退员工是正常现象。失业了怎么办?社会保险法的有关条款,免除了广大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一些失业者靠失业保险金混日子,不积极主动找工作,是失业保险金在发放时还可能出现的一种现象。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妻子没工作丈夫可享生育险
每个家庭都会因一个新生命的到来而幸福备至,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保险,让这种幸福有了更坚实的保障。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费将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而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此外,社会保险法将男职工没有就业的配偶也纳入到生育保险的范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意味着,一位准爸爸不会因为妻子没有工作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准妈妈也能更安心迎接宝宝的到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对生育保险这一章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这些规定很好地体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这次将生育保险作为一个单独的社会保险险种,不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而且规定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促进女性就业、保障妇女权益。”
用人单位不缴费将面临资产拍卖
“如果单位就是不给我缴费或是破产了,我的社会保险咋办呢?”这是互联网上不少网友的担忧。
社会保险法打消了人们的担忧,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的手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告诉记者。他表示,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确实大量出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困难的问题。“其中有一些企业是因为客观原因,比如经营困难、濒临破产,没有能力缴纳。但是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在缴费上实行强制手段,从而保证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劳动者和其他公民的权益也由此得到真正保障。
信春鹰也指出,我国法律对扣押、查封和拍卖都有专门的制度。“这样规定既强化了征收手段,同时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殷 泓 王逸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