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 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文章来源:     浏览:[]


          关于 2021 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 2021 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 的通知》要求,经各高校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网上 公示,现确定 2021 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立项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百年历程及经验启示研究》等 30 项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新时期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的路径研究》等80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研究》等71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项目(含大中小学一体化集体备课项目)、《新时代辅导员工作视域下大学生学风教育路径优化研究》等82项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背景下高校“平安校园”应急处突模式研究》等13项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二、结项要求

    1.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和撰写1篇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或1部专著,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或专著为最终结项成果。论文和专著要求标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受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思政理论课教研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须标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

    三、项目结项

    1.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3年9月底前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

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下载网址同前),并与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3年9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其他类项目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与论文(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3年9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项目延期最长一年,最多一次。

    3.如2023年9月15日前因成果出现严重政治问题、质量问题、科研诚信问题等,按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四、项目经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立项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在2021年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中给予经费支持。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殷劭,联系电话:0731-82204082,电子信箱:hnjygwxcb@163.com,联系地址:省教育厅办公楼903办公室。

 

 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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